《江西省药品医疗东西化妆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修订版)
时间:2025-06-24
赣药监规【2025】8号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视治理局,机关遍地室、直属各单元: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医疗东西和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省药监局联合任务理论,修订了江西省药品、医疗东西、化妆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两品一械”裁量基准),现予以印发,就无关事宜关照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目标在于进一步强化落履行政执法的过罚相称准绳和处罚与教育相联合准绳,重点对加重处罚和从轻处罚的参考情景进行了调整。各级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在案件查办进程中要牢固建立容纳审慎的执法理念,根绝趋利性执法。
二、各级药品监视治理部分施行行政处罚该当以司法、律例、规章为根据。“两品一械”裁量基准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决议说理的内容,不得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司法根据。行政处罚决议的内容与“两品一械”裁量基准规则纷歧致的,该当在案件查询拜访终结申报中作出阐明。
三、各设区市级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在不与“两品一械”裁量基准相冲突的环境下,可以联合地域理论,在裁量基准范畴内进行合理细化。
四、本“两品一械”裁量基准于2025年8月1日失效,无效期5年,原裁量基准自失效之日废止。
江西省药品监视治理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江西省药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修订).pdf
江西省医疗东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修订).pdf
江西省化妆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