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罗达适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和结、直肠癌的治疗.
剂量与用法:推荐剂量:每日2,500mg/m2,连用两周,休息一周.每日总剂量分早晚两次于饭后半小时用水吞服.如病情继续恶化或产生不能耐受的毒性时应停止治疗.
人体体表面积(m2)=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1529
治疗中剂量调整:希罗达所引起的毒性有时需要做对症处理或对剂量进行调整(停药或减量).一旦减量,以后不能再增加剂量.以下是对毒性进行剂量调整时的推荐剂量(根据加拿大国
家癌症研究所制定的常见毒性标准).
1级.
2级.
第一次出现:停止治疗,直到恢复至0-1级水平时,按维持剂量的100%进行下一疗程治疗.
第二次出现:停止治疗,直到恢复至0-1级水平时,按维持剂量的75%进行下一疗程治疗.
第三次出现:停止治疗,直到恢复至0-1级水平时,按维持剂量的50%进行下一疗程治疗.
第四次出现:永久停止治疗.
3级:
第一次出现:停止治疗,直到恢复至0-1级水平时,按维持剂量的75%进行下一疗程治疗.
第二次出现:停止治疗,直到恢复至0-1级水平时,按维持剂量的50%进行下一疗程治疗.
第三次出现:永久停止治疗.
4级:
永久停止治疗.
如停药后需继续治疗,则应考虑到病人的最大益处,且在毒性症状恢复至0-1级水平时以推荐剂量的50%进行使用.